文章來源:山東國資委 發(fā)布時間:2005-11-17
山東國資委對省管企業(yè)2004年負責人薪酬實施備案
山東國資委對省管企業(yè)2004年負責人薪酬實施備案,備案掌握的原則為正職薪酬按法定代表人薪酬的0.9-1倍核定,副職薪酬按法定代表人薪酬的0.5-0.8倍核定。按照備案原則對71戶省管企業(yè)2004年負責人薪酬進行了審查,符合備案原則的準予備案,不符合備案原則的企業(yè)要求其改正,超發(fā)薪酬限期退回,并申報相關(guān)整改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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